市图书馆组织学习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>办法》

发布时间:2020-9-3 | 作者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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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△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>办法》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启动式


9月1日,津市市图书馆应湖南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图书馆学会的要求,组织本馆以及各个分馆进入湖湘课堂深入学习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>办法》(下称《实施办法》)专题辅导课程。共60余名工作人员在线收看了本次课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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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大家专心致志收看湖湘讲堂


本次课程,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佳新以“大力推动《实施办法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”为题,从充分认识《实施办法》出台的背景与意义、准确理解和把握《实施办法》的主要内容、切实加强《实施办法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等三个方面作了辅导授课。近两个小时的课程学习,干货满满,收获良多。馆员们纷纷表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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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分馆工作人员集中学习(三洲驿街道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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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分馆工作人员集中学习(汪家桥街道)


下一步,津市市图书馆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在官网、微信公众平台和数字展示窗上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,促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的全面贯彻落实,更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。



王  敏:“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>办法》的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的具体补充与细化。通过此次学习,让我对接下来的工作该如何开展有了更具体的思路与方法。”


李  勇:“平台增设了弹幕功能,使得学习不再枯燥,也让我们这些学员多了一份学习上进的动力。”

刘倩颖:“希望湖湘讲堂能够上线活动策划的课程!”


文图:刘倩颖
编辑:刘倩颖
一审:王甲林/二审:龚德军/终审:钟柯